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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的通知
来源:本站

卫办疾控发〔200679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在各级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按照《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指导方案》(卫办疾控发(2004)69号,以下简称《指导方案》)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积极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等政策措施,努力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防治工作模式,开展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200511月,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在郑州召开了示范区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了示范区经验。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推动示范区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提高示范区工作质量和效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按照《指导方案》要求,我部决定对示范区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考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示范区工作办公室按照《2006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方案》(以下简称“督导方案”,见附件)开展自查,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于20065月底前将2006年督导考评示范区自查表(附表1)、示范区最佳案例和典型经验总结材料、2005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006年度工作计划等报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要根据督导方案的要求,组织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示范区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填报完成督导方案中省级督导考评表格,连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有示范区的自查资料一并于2006620日前报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三、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将于20066-7月组织国家级联合督导考评组,对部分示范区进行抽查。具体时间和参加人员另行通知。

  四、本次督导考评结果将向全国通报,对综合防治工作开展不力、督导考评结果较差者,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三个月后进行复核。对仍不合格者,将取消示范区资格。

  联系人:王冬梅 高燕 陈清峰

  电话:010-83157864  电子邮箱:scaids@chinaaids.cn

  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7801  邮编:100050

二○○六年五月八日

 

 

附件:

2006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督导考评方案

  一、目的

  为了解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2005年工作开展及国家防治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示范区扩大干预和治疗覆盖面,提高示范区工作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督导考评方案。

  二、督导考评方式

  本次督导考评采取示范区自查与省级督导检查、国家级抽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步骤如下:

  ()示范区自查:在省级督导考评前,各示范区按照“2006年督导考评示范区自查表”(附表1)内容开展自查,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5月底前将附表1、示范区最佳案例和典型经验总结材料、2005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2006年度工作计划,报省级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进行核实和汇总。

  ()省级督导检查:在国家级抽查考评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示范区自查情况,按照“2006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督导考评表”(附表2)组织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示范区工作进行检查和核实,逐项填报。620日前将附表2及汇总的本省各示范区上报材料报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国家级抽查考评: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国家级联合抽查考评的实施工作。抽查考评组将由有关部委,卫生部有关司局、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以及有关专家等组成。

  根据日常工作了解和省级督导情况,确定2006年度国家级抽查考评的示范区。国家级考评组将按照附表2内容在20066-7月间实施抽查工作。对每个示范区的平均督导考评时间为2-3天。

  各抽查示范区的最后得分由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组织督导考评专家,结合日常工作与现场抽查考评情况进行综合汇总。

  三、国家级现场抽查考评工作

  ()工作步骤:

  1、被抽查考评的示范区首先向考评组提供本示范区的工作汇报等,由考评组自行熟悉。

  2、考评组现场查看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质量和成效,核对示范区自查表信息(附表1)

  3、考评组根据督导评估判定标准(附表2)对示范区工作进行评分,填写扣分原因或标化原因。

  4、考评组内部讨论督导情况,汇总、整理督导反馈意见。

  5、向示范区政府领导和多部门反馈初步考评意见,听取示范区陈述。

  6、完成现场督导考评报告(附表2),并将督导报告报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进行各项分数的标化和汇总。

  ()收集信息的方法

  1、查阅有关档案资料(文件、记录、照片、报表、账目等)

  2、现场考察/观察(艾滋病实验室、提供产前保健和助产机构、性病门诊、高危场所、抗病毒治疗机构、自愿咨询检测门诊等场所)和对工作人员知识技能的考核。

  3、与各类人群(包括感染者、正在治疗的病人及亲属、高危人群等)的小组访谈及随机个人访谈。

  4、对农村和城市居民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问卷调查(附表3)

  5、与多部门讨论防治工作的成效、经验、存在困难与问题。

  ()收集信息的对象

  1、示范区主要负责人1名:县()政府分管领导。

  2、示范区项目负责人1-2名:卫生局及疾控中心领导。

  3、项目主要执行人员4名以上:包括医疗人员、预防人员、实验室人员等。

  4、多部门人员6名以上:根据工作涉及的部门而定。如关怀工作可考虑民政、扶贫、农业、计生、共青团及妇联的干部;针对吸毒可考虑禁毒民警;性传播干预可考虑治安、派出所民警、文化部门的干部;针对青少年可考虑教育部门的干部、学校老师等。

  5、受益人5名以上:根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主要目标人群而定。

  6、受益人的知情人各3名以上:根据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主要目标人群而定。如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人、吸毒者的亲属、娱乐服务场所老板等。

  四、督导考评内容及判定标准

  结合示范区主要开展的工作,具体考评内容中一级指标分为五大项,每项分别包含多个二级和三级指标。总分1000(其中加分项95),根据具体考评内容和分值(详见附表2)对示范区工作进行评定打分,每项指标的具体分值由督导组根据工作质量确定(得分范围在0分和该指标满分之间)

  五、综合评价方法

  ()考评结果的标准化

  省级和国家级对示范区开展督导考评时,对需要标准化的内容注明原因。在完成国家级对示范区的抽查考评后,全国示范区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审核每个示范区标准化的内容和项目,结合日常工作,完成总成绩的标准化。

  1、项目指标标准化:如经核实,本示范区没有感染者或吸毒人员等客观原因导致该项工作无法开展,则本大项标准化得分为:(本大项其它指标实得分/本大项其它指标应得分)×该大项总分值。

  2、大项标准化:如因本示范区不存在感染者/病人等客观原因,无法考核该大项,则本次现场考核标准总得分为:(本大项以外其它各大项实得分/本大项以外其它各大项应得分)×855

  ()评价标准及方法

  1、标准化后总分大于等于900分判定为好。

  2、标准化后总分小于900分而大于等于800分判定为较好。

  3、标准化后总分小于800分而大于等于700分判定为一般。

  4、标准化后总分小于700分判定为较差。

  ()综合评价方法

  根据现场评价得分,结合日常工作,由全国示范区办公室组织督导考评组讨论确定。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等四级。

  附表1: 2006年督导考评示范区自查表

  附表22006年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国家级和省级督导考评表

  附表3:全国示范区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

  附表1:       2006年督导考评示范区自查表

  填表单位名称:   (自治区、直辖市)   (市、区)      第  批示范区

  本表涉及三种时间限定说明:

  u    除特殊说明外,表内各项指标的收集时间均为20054120063月底。

  u    20063月底:是指当地自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起至2006331止。

  u    20063月底:是指2006331作为当前时间,相应指标按当前状态统计。

  序号 结果 数据来源 填表说明

1 所辖乡()    

2 所辖行政村数    

3 (市、区)政府下发的有关艾滋病防治的文件数

4 县艾滋病防治领导协调组织召开的协调会议次数     指:专指县级协调会议

5 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示范区经费到位情况: 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示范区经费拨付标准:2004年第一批每个示范区66万元,第二批每个示范区36万元;2005年第一批每个示范区60万元,第二批每个示范区36万元

其中2004(万元)

其中2005(万元)

6 各级政府为示范区配套经费(万元)     2004年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通过转移支付方式给每个示范区66/36万元工作经费,省、地市、县三级的配套情况,以银行对账单为准;要求按不少于11配套,省级承担50%,贫困县全部由省级承担

其中:省级配套(万元)    

()级配套(万元)    

()级配套(万元)    

7 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示范区经费支出情况(万元) 指项目年度(第一年7月至第二年6月底);本项只统计用于支持示范区工作的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不包括地方配套经费的支出

其中2004年度经费支出(万元)

其中2005年度经费支出(万元)

8 2005年全年示范区以外项目及经费支持情况(万元) 包括示范区以外的国际合作项目及其它项目和经费支持情况、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专项经费分配到本县经费情况等

1.          项目,支持经费     万元2.          项目,支持经费     万元3.          项目,支持经费     万元4.其它          ,支持经费     万元

9 发放宣传材料的份数     指:已发放的各类宣传材料,包括小画册、手册、折页、卡片、光盘、年画、海报等

宣传栏设置总数     包括宣传栏、橱窗等

室外上墙的固定标语数     指:村、街道的固定标语、宣传横幅、农村的墙体标语等;包括卫生机构内的固定标语

室外公益广告牌总数    

每月均能播放艾滋病防治节目的地方电视台和广播电台数      

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中学数

其中开设艾滋病健康教育课的学校数

10 20063月底,接受妇联"面对面"宣教的妇女总人数      

其中1549岁妇女人数

11 20063月底,接受共青团"面对面"宣教人次数    

12 20063月底,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HIV筛查实验室数     包括常规检测人数、自愿咨询检测人数及其它检测人数(如无关联检测和主动检测等)。初筛阳性数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系统建立的检测实验室(包括临时检测点、初筛实验室、初筛中心实验室)的检测数据

HIV检测总人次数    

其中:初筛阳性数

其中:确认阳性数

13    20063月底,已建立的VCT门诊数  

20063月底,接受过市级以上培训的咨询员数   

接受VCT服务总人次数    

其中检测总人数

其中:初筛阳性数

其中:确认阳性数

14  写出当地高危人群种类(按次序填序号) 包括五类①吸毒者②暗娼③性病门诊就诊者或嫖客④男男同性恋者⑤既往有偿供血者

其中有监测资料的高危人群(填序号) 是指有人群感染率的资料

15 20063月底,本县累计报告的感染者、病人数

    其中妇女人数  

儿童(不足18周岁)

目前能随访到的人数

随访到的接受了CD4检测的人数

其中CD4小于200的病人数

其中CD4细胞检测小于200者中接受治疗的病人数

 16 20063月底,开展艾滋病综合治疗的县级定点医院数

    20063月底,累计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总人数 包括:已死亡的患者

20063月底,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人数

20063月底,退出抗病毒治疗人数     指:①签署退出治疗协议书者;②失访或擅自停药超过1个月者

20063月底,抗病毒治疗中死亡人数

17 减、免费抗机会性感染治疗人数      包括预防性治疗

  如有当地相关政策,请注明:  

因机会性感染治疗减免总经费()

18      20063月底,所辖的助产机构数

20063月底,为孕产妇提供HIV检测的助产机构数 包括ELISA和快速检测

接受HIV检测的孕产妇数      

其中:检出的阳性孕产妇数      

终止妊娠的阳性孕妇人数

分娩的阳性产妇人数 以产妇结案为准进行统计

孕产期应用了抗病毒药物应用产妇人数 以产妇结案为准进行统计

新生儿应用了抗病毒药物的人数

阳性产妇所生婴儿人工喂养人数

阳性产妇所生婴儿18个月后检测人数

其中:阳性产妇所生婴儿18个月后检测阳性数

19   20063月底,示范区内已建立的"关爱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