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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2011年公民社会基金(原小额赠款计划)申请指南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03 浏览次数:4312次

世界银行针对社会组织的公民社会基金(Civil Society Fund,原为小额赠款计划), 即日起开始接受2011年赠款资助申请,资助中国本土社会组织开展的与“公民参与”有关的小型活动。

公民社会基金通过提供小额种子资金,资助社会组织推动“公民参与”的活动,包括:提高贫困和弱势人群的话语权,推动政策和项目决策过程更多地听取贫困和弱势人群的意见;促进社会组织之间的知识与信息共享,推进政府与民间的合作;在社区层面加强和扩大发展项目的影响,利用本土知识,防范潜在风险,加强项目的针对性,扩大受益范围;鼓励各种应对地方和全球发展挑战的创新理念和解决方案;提高发展项目的透明度和问责,改善治理环境。

申请资格

  • 正式登记注册的从事扶贫发展工作的中国本土社会组织;
  • 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业绩记录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 对边远贫困地区的小型草根社会组织给予优先考虑。

资助的活动种类

公民社会基金主要资助以“公民参与”为主要目的的活动。

  • 此外,资助的活动可以包括但不仅限于为加强公民参与知识和技能而举办的研讨会;为影响政策制定或公共服务提供而开展的适当的宣传活动;为加强特定部门的能力建设而开展的创新性网络活动等。
  • 所资助的项目活动必须在赠款获得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不予资助的活动

小额赠款不资助以下活动:学术研究项目、正规培训项目(例如实用技术培训)、操作型项目(例如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学校或图书馆建设、小额贷款项目)、基本服务提供、硬件设备采购(例如电脑、医疗设备、助听器)、奖学金、助学金或学习项目、日常行政经费支出(例如房租、水电、办公用品、人员工资)、个人或非法人实体提出的申请。申请的项目不得与世界银行正规援助渠道竞争或取代后者;申请的项目应明显有别于世行的正规项目。

赠款金额

赠款金额为2万~4万元人民币,申请机构须根据项目具体预算提出申请资助金额。资助额度通常不超过活动预算的50%,因此鼓励申请机构利用世行赠款带动其他资金来源,申请机构须说明打算怎样借助世行赠款从其他渠道筹集配套资金。

申请方式

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负责管理审批赠款申请。申请以中文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0日,赠款资助决定将于6月初公布。

申请机构在提出申请前须仔细阅读本指南和申请要求。鉴于受理申请需要一些时间,因此申请资助的活动须在2011年7月份以后开展。

世界银行公民社会基金预算有限,仅能资助所收到申请中的很少一部分。很多申请未获批准并非因为项目本身的问题,而是因为不符合世行公民社会基金的资助目标或条件,或因申请金额超出了世行的资助额度。

公民社会基金对过去从未获得过世行资助的草根组织给予优先考虑,原则上不连续资助同样的机构或项目。

申请及其要求提供的资料请尽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lli2@worldbank.org

如确有困难也可以邮寄到以下地址: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16层世界银行驻华代表处100004

公民社会基金协调人

李莉女士

电话:10-5861 7850

传真:10-5861 7800

电子信箱:lli2@worldbank.org

网站:www.worldbank.org.cn.china


相关附件

公民社会基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