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将针对艾滋病等人群制定医疗救助政策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2-10-26 浏览次数:4341次

受国务院委托,24日下午,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时通报,我国将推动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制定针对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重性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救助政策。全国人大已经将《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

正研究社会救助立法问题

对于“关系保”、“人情保”等低保发放出现的问题,将采取针对性措施:建立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救助备案制度。

据李立国介绍,社会各界呼吁多年的《社会救助法》,已列入立法计划。

李立国说,1999年开始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需求;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主要依据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效力层次偏低、适用范围较窄、实施机制薄弱。

据其介绍,全国人大现已将《社会救助法》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目前,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有关社会救助的立法问题。

农村低保标准比五年前翻倍

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孤儿保障制度、城市“三无”人员纳入低保范围……最近5年,是我国社会救助快速发展的5年。“五年来,社会救助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初步实现了救助范围覆盖城乡、制度框架基本建立、操作程序科学规范、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目标”,李立国说。

他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平均低保标准城市每人每月311元、农村每人每月159元,分别比2007年增长了70.9%和127.1%;人均月补助水平城市238元、农村109元。

数说

2011年,全国获得临时救助的家庭共有529.4万户,共支出临时救助资金31亿元,户均救助586元。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救助管理机构1788个,床位7.1万张。2007年至2011年,全国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92.7万人次,其中未成年人80万人次,基本实现了对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应救尽救。

截至2011年底,全国城乡低保对象7582万人,约占总人口的5.6%。

焦点

【低保】 干部近亲属吃低保须备案

最近几年,各地低保发放屡现“关系保”、“人情保”。对此,李立国说,在核批社会救助对象时,由于《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有限制条件,民政部门无法及时查询救助申请家庭财产等经济状况信息,造成一些地区出现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不准确以及“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

李立国表示,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目前,主要依靠县及县以下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具体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当前基层普遍存在工作力量薄弱、工作经费短缺、工作条件落后、专业化和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

李立国说,社会救助将被纳入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低保等还将纳入地方科学发展考评体系和政府绩效考核。此外还要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并实行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近亲属享受救助备案制度。

也就是说,今后,社会救助的经办人员、村干部、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救助都须登记备案。

【社会救助】 建流动人口临时救助制度

李立国说,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虽已初步建立,但仍有一些困难群众和特殊情况难以纳入救助范围。

例如“支出型”贫困家庭,也就是因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突发性事件等原因,导致生活必需性支出高的家庭,由于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所以无缘享受社会救助。再如户籍不在本地的常住人口,如果偶遇困难,也不能享受到居住地的救助政策。

据介绍,从2007年开始,民政部部署各地探索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目前,全国共有26个省(区、市)初步建立这项制度,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对象扩大到低保边缘群体,部分地区还扩大到常住非户籍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等流动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