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政府组织”一词是外来语,英文原文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通常缩写成“NGO”,指除了政府和企业之外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其他社会组织。最早正式使用是在联合国成立之初,为了强调不经由政府间协议而创立的国际组织或有别于政府和企业的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国际事务,在经社理事会下专门设立了NGO处。不同的组织和机构还对NGO有特定的解释。如:世界银行的非营利组织定义为,“从事解困、环境保护、提供基础社会服务或进行社区发展的民间组织”。
NGO关注的可能是全社会的公共利益或者某些族群利益(如弱势群体利益,行业利益等) 。NGO在社会的发展中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由于现代政府的决策是程序性的,而NGO没有那种严格的程序,对某些社会问题的反应可能会突破政府官僚体系的束缚。随着社会的发展,追逐利润的市场机制不可避免地会形成一些被冷落的角落。对社会来说,这些领域的投入是十分必要的,需要有企业之外,可能是政府,或者是政府之外的力量来投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NGO也被称之为“第三部门”。
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自治性、组织性构成了非营利组织的五个典型特征。其中,非营利性和非政府性通常被认为是这类组织的基本特征。
不同文化背景的国家对非政府组织又有不同的名称,在美国称之为“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或者“社区组织(Community based organization or community group)”。 美国联邦税法规定非营利组织可以免税,而 “社区组织”的称谓则免除了与政府分庭抗礼之嫌。欧洲人也称之为“非营利组织”(NPO),“社区组织(Community based organization or Community group)”或者“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后者更侧重于强调每一个公民个体的概念。
我国对这些类型的社会组织的正式名称是民间组织,民间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除此之外,我国还存在着以其它形式存在的这类组织。如:以项目组织形式存在的未正式注册的,以及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从事公益事业的组织等。
【1】 中国第三部门的界定清华大学NGO研究所 邓国胜 http://www.chinanpo.gov.cn
【2】 能力建设大家谈 中国发展简报 作者:佚名